2017年,隨著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等新規的頒布與實施,將由多部門負責的農藥生產管理職責統一劃歸農業部門,農藥的登記許可、生產許可、經營許可、試驗單位許可統一劃歸農業部門管理,避免多頭管理的局面。
江蘇長青農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蘇長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新農藥生產許可相關的法律法規,向主管部門江蘇省農業委員會提交了相關資料,省農委組織專家對我公司進行了現場考核。經考核審查,省農委于2017年11月13日對江蘇長青農化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蘇長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頒發了農藥生產許可證,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
新條例實施下的農藥生產許可制度,將有利于整個農藥行業的有序競爭。公司及子公司按照新規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為公司未來的生產經營提供條件。